7月15日央行广州分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超过期限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撤销资料;违反人民币现金收付与货币防伪反假管理规定;违反国库管理规定;违反征信管理规定4项违法行为,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72.2万元。
此外,时任南粤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郭杰文因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中“未按规定处理异议”负有直接责任,被罚人民币0.6万元。
时任南粤银行网络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第文军因对违反征信管理规定中“未按规定处理异议”负有直接责任,被罚人民币0.6万元。
时任南粤银行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部副总经理邱少敦,因对违反人民币现金收付与货币防伪反假管理规定中“误收假币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而不报告”的违法行为直接负责,被罚人民币5元。